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东部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为合理设定编制工作采购预算价,请各潜在合作商给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我局下步招投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十四五”期间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方案〉的通知》(达市环函〔2024〕179号)要求,拟在亭子镇建设一个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内容详见附件。本次询价内容含设施设备、站房及配套设备建设费用及一年运维服务费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请各潜在合作商结合实施经验,以附件2的模版进行合理报价(报价采用邮寄递交或者现场递交方式进行),报价(含税)资料加盖公司印章后,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我单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778382375
收件人:达州市东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金兰路114号306室
邮编:635000
附件1-达州东部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内容清单.docx
附件2-达州东部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报价函.docx
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