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工作结果揭晓。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2020年度行政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办理的《宣汉县彭河煤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行政处罚案件被评审专家评为优秀案件,并予以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宣汉生态环境局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做到办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裁量适度、归档规范,坚决维护环保法律的权威。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总工程师、分管执法领导牵头,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选派精干人员,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负责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自查工作。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容易出现的违法、不当环节,积极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二)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实施力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开展自查自纠。案件自评工作组从执法程序、证据固定、文书制作和立卷归档等薄弱环节着手,加强个案监督,及时反馈自查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行政处罚案卷,争取将宣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件件办成优秀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