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发出通知,确定4个市、10个县(市、区)为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宣汉县环境保护局作为达州全市唯一单位纳入首批试点。
宣汉县环保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启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编制,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一是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高海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抓此项工作。二是科学部署,精心编制工作方案。办公室人员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资料,精心编制《宣汉县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依法行政,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狠抓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信息公开、程序规范、行政监督、联合执法等七项重点。四是加强督查,确保达标验收。为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取得实效,将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定目标、定责任。同时,成立了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督查小组进行督查,确保试点单位成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