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迁建四川达州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对拟建机场场址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踏勘和调研,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迁建四川达州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我公司现将本报告书的全部内容进行公示。
附件:《迁建四川达州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附图见附件。
四川达州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