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5-12-25 00:00:00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2389915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西城区

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605281m2,规划建设七个功能区,分别是入口服务区92163m2,赏梅庆典区32400m2,寨顶风情区67652m2,运动康体区14700m2,幽谷游憩区24072m2,茶园休闲区40830m2,生态保育区33346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工程。其中公园道路及广场铺装工程建设52778.6m2;绿化工程建设441803.6m2;服务、游憩、公用设施等建筑建设3030.3m2;对原有的2927m2水系水体进行水系梳理与驳岸建设。

项目总投资1862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99万元,占总投资的1.63%。

施工期环保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应有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的洒水工作,洒水频率决定于天气状况,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各施工阶段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3)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进程,减少扬尘的地面源点。

(4)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的扩散。施工道路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对地面进行清理。

(5)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或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6)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应尽量采用石材、木制等成品或半成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木制品切割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7)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不得凌空抛撒;

(8)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生产区的施工机械会产生一定数量的设备冲洗废水及含油废水。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排入废水储池,经隔油、沉淀、除渣后全部回用,用于道路清洗、绿化等,不外排。

2、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住房屋已有的环保设施处理,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放,设置好排水设施,制定雨季具体排水方案,避免雨季排水不畅,防止污染道路、堵塞下水道等事故发生。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单位严加管理,将开挖的土方尽快归位,严禁雨季,特别是大雨天施工,以杜绝施工机械的石油类和悬浮物进入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

(2)加强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防止由于跑、冒、滴、漏的化学品随雨水进入地下水体。

(3)施工设备经常维护,保证良好的工况,且施工设备统一管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施工机械设备停放点进行地面硬化,场地周围设置简易排水沟,准备油布,在下雨天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覆盖,可以有效的防止雨水对设备的冲刷。

4、噪声治理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

(3)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4)施工车辆行驶中禁止按喇叭,装卸车作业时,要轻装慢卸,减少声响。

(5)对钢管、模板、脚手架等构件装卸、搬运、架设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现场木工房、钢筋加工房等必须完全进行封闭性施工。

(6)加强现场运输出入车辆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不得随意扔、丢、抛、倒,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论证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运出废物应使用篷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加强出渣管理,尽快做到场地平整,绿化造景消耗挖方,不得延长时间堆积,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余泥渣土,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

施工期生活垃圾:工场内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达州市垃圾处理厂处置,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散落。

6、生态环境

(1)保护地表上层和植被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期,依照设计文件将地表0~20cm 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储存并加以防护,同时将原有的树木进行移栽,以便随后用于土地复垦或河道岸坡及道路外边线与景观控制线之间的自身绿化。要求工程监理人员应加强此项作业的监理工作,因为此项工作是保护用地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和项目绿化范围内植树种草提高成活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2)为防止严重的水土流失,可采取建立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复式挡土墙,挖排水沟或截水沟、进行绿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蚀泥土,防止泥土外溢,同时加强对施工场地平整过程中的弃土(渣)的管理,建设施工尽量安排于旱季进行,以避免水土流失的发生,从而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

营运期环保治理措施

1、地表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为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公园内管网进入市政截污干管进达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州河。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绿地面积增加,林地及草地错落布置可增加涵养水源,且项目停车场采用生态停车位,游人步道采用透水砖铺设,可减少项目实施对降水阻隔的影响。

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应加强对边坡稳固性的监测,对出现边坡稳定性风险时,及时处理。

项目应严格按照设计落实步游通道、广场等区域的透水砖铺设,规范生态停车位建设。

3、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恶臭以及杀虫剂喷洒时产生的废气。

(1)汽车废气

本项目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地面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分布较为分散,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扩散稀释,对项目本身和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可达标排放;且项目为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区域绿化较为完善,通过植被吸附可降低汽车尾气影响。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恶臭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暂存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工人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厕采用合理有效的除臭措施,并配有专业人员清洁,可满足相关要求。项目自身具有较大的绿化面积,可吸附部分恶臭气体,运营期的恶臭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除草剂喷洒的废气

项目除草剂选用时侧重安全、高效、低毒、针对性强的类型,在使用时加强公园除草工人的除草剂使用培训,正确确定除草剂使用量,在最佳、最适温度进行喷洒,提高除草效果;同时根据除草效果及区域土壤性质合理调整除草剂适用类型;选用雾点小、扇性雾锥型机动喷雾器喷药,有利于药液在植株茎、叶的分散吸附,增加植株对除草剂有效成分的吸收量,从而达到更好的除草效果;喷洒除草剂前后应对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告示牌友情提醒游客及市民,减少对游客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合理安排剪草机、绿篱机作业产生的噪声和绿化车辆作业时间,对于产生较大振动噪声的作业,通过植物屏障及距离衰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交通噪声要加强管理,保证交通通畅,并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志等,有效控制交通噪声达标排放。

公园需加强管理,禁止大声喧闹,合理开启园区广播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是生活垃圾、植物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1)在用地范围及道路口安设分类垃圾桶收集,每天由公园保洁人员收集清运至区域生活垃圾中转站,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2)公园绿化维护将由专业的绿化队伍进行管理,绿化修剪维护产生的植物垃圾在剪草,修枝结束后统一收集由绿化队清运处置。

(3)污水预处理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污泥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水生生态

项目实施后加强对高等水生植物群落、底栖生物群落的养护管理,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健康,充分发挥作用,稳定、长效运行,使水体清澈、水质良好,满足较高的景观需求。

鱼类放养前、后,应注意病虫害防治,防治鱼类因为病害造成死亡。鱼类放养后应注意水体水质,避免水体富营养化,影响鱼类正常生存。同时要定时打捞水面垃圾和挖除受污染的底泥,减少河流本身的内源污染。

2、陆生生态

(1)项目配套工程应按工程绿化美化设计,实施整体协调统一的绿化工程。同时保持与城市景观的协调性,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

(2)园内应尽量采用生态防治的办法,保护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及昆虫等各种动物。

(4)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对陆生植物设专人养护管理。

2

河市物流园袁山崖道路工程

达州市河市物流园区内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市物流园区袁山崖道路工程位于达州市河市物流园区内,道路为南北走向,起于河市物流园区上湾(即接河龙道路终点),沿河市物流园区南下,止于物流园区干树梁(即接萝叶沟道路起点),道路全长1.9km,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m,设计车速60km/h。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房屋拆迁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作业、缩短工期、及时清理建渣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影响较小;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遮挡、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的旱厕或化粪池处理排放;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四达州市水务局《关于河市物流园区袁山崖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14〕62号)批复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营前进行绿化,种植乔木,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在敏感点建筑与道路之间种植具有降噪功能的植物,如乔灌结合林带;对受影响农户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加强与沿线道路农户沟通;并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轻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工程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公众参与情况

在网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调查者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四、其它部门意见

达州市水务局《关于河市物流园区袁山崖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14〕62号)

3

河市物流园萝叶沟道路工程

达州市河市物流园区内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市物流园区萝叶沟道路工程位于达州市河市物流园区内,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于树梁,与袁山崖道路相接,沿河市物流园区南下,止于紫草沟,与枣树梁道路相连,道路全长1.7km,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m,设计车速60km/h。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房屋拆迁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作业、缩短工期、及时清理建渣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影响较小;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遮挡、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的旱厕或化粪池处理排放;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四达州市水务局《关于河市物流园区萝叶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14〕64号)批复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营前进行绿化,种植乔木,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在敏感点建筑与道路之间种植具有降噪功能的植物,如乔灌结合林带;对受影响农户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加强与沿线道路农户沟通;并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轻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工程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公众参与情况

在网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调查者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四、其它部门意见

达州市水务局《关于河市物流园区萝叶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14〕64号)

4

河市物流园枣树梁道路工程

达州市河市物流园区内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市物流园区枣树梁道路工程位于达州市河市物流园区内,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于紫草沟,接萝叶沟道路终点,沿河市物流园区南下,止于与规划的近达营高速的道路交叉点,设计路线全长1.423km,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m,设计车速60km/h。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房屋拆迁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作业、缩短工期、及时清理建渣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影响较小;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遮挡、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的旱厕或化粪池处理排放;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四达州市水务局《关于河市物流园区枣树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14〕61号)批复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对道路临居民处,进行限速;在项目运营前进行绿化,种植乔木,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在敏感点建筑与道路之间种植具有降噪功能的植物,如乔灌结合林带;对受影响农户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加强与沿线道路农户沟通;并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轻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工程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公众参与情况

在网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调查者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四、其它部门意见

达州市水务局《关于河市物流园区枣树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14〕61号)

5

达州市达川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达川区麻柳镇、亭子镇、大树镇、百节镇、石桥镇、大堰乡、双庙乡

达县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7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近期转运规模163t/d,远期设计转运能力650t/d)。规划总用地面积8625.0m2、总建筑面积1625.2m2

项目总投资287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6.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将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严格加强管理,精心安排施工进度,对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置,建立临时声屏等加以控制;施工扬尘可通过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废弃的建筑垃圾及时处置,避免起尘物料露天堆放等措施加以控制;通过合理选型、加强管理,可使汽车尾气、设备燃油废气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设备冲洗废水及垃圾压滤液集中收集后由专用车送至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与压滤液一并运至佳境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恶臭气体及粉尘通过安装天然植物液喷淋恶臭处理系统和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可使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四周建3米高围墙,围墙周围设不低于5m宽的绿化隔离带,树种以高大乔木为主,发挥绿色植物吸收废气生态效应。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治后,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沉积物经收集后,直接进入本项目的垃圾中转站一并与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压缩,然后运往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内焚烧发电。项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占地、开挖土石方等问题,对生态环境是有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项目场地开挖持续时间较短,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其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上一篇:关于2015年1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2016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网站介绍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国·四川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蜀ICP备202101034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7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