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2017-07-07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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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大天002-X9井钻井工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普陆1-2H井钻井工程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77-20177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8-2389915

 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77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大天002-X9井钻井工程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普陆1-2H井钻井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大天002-X9井钻井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天002-X9井钻井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井场1座,井深4892m(目前只安装采气树1台),新建井场道路0.067km,1个废水池(1600m3,含1个岩屑池600m3),泥浆储备罐基础2个,油水罐基础1个,放喷池1个,另外还有发电机房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境内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6921.1万元,环保投资为184.5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14年11月开工建设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验收调查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环保设施建设单位:四川油气田建设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各项相关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论

1、地表水检测结果

地表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六价铬以及硫化物等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pH、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铁、锰、总硬度以及石油类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噪声

检测表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各钻井废泥浆与岩屑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覆土复耕。生活垃圾已及时清理。废油用废油罐进行收集后送往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钻井期间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井场无遗留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工程占地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了补偿;对板房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和覆土;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被保护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限制了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并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较好的避免了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能够达到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工程建设对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苏王028-66367603

(2)建设单位:董玉娟023-673516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普陆1-2H井钻井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普陆1-2H井钻井工程

验收项目主要内容为:井场设备搬运及安装、钻井(固井、录井)、测试放喷和完井搬迁等。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地点:宣汉县清溪镇长青村七组,原普陆1井场内

工程投资: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13 1月开工建设,201311月竣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环保设施建设单位: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钻井分公司70618ZY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剩余的钻井废水、作业废水暂存于污水池,进行达标处理后用罐车拉运至毛开1井进行回注;生活污水收集于旱厕用于农肥;生活垃圾按环评要求进行了处理,空气钻岩屑用作井场填筑,常规钻井岩屑和钻井泥浆固化后运至宣汉县源昌水泥有限公司烧结制水泥辅料;针对钻井过程中使用气体钻时产生的粉尘,在气体钻的排屑管上安装了湿式除尘装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和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基本落实了井场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污水池、岩屑池设置有防雨棚,污水池采取了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通过了工程质量验收。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所测地表水监测断面中的pHCODCr、氨氮、色度、石油类、氯化物、挥发酚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验收调查期间,所测地下水监测点位中的pH、六价铬、铁、锰、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色度、石油类、挥发酚、氨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2、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空气钻岩屑用作井场填筑,常规钻井岩屑和钻井泥浆固化后运至宣汉县源昌水泥有限公司烧结制水泥辅料,生活垃圾委托保洁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3、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对项目附近居民和社会团体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1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10份。经统计,所有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或比较满意态度。

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突发事件综合预案,并已在达州市环保局备案。工程污水池、岩屑池设置了防雨棚;污水池进行了防渗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蒋国斌 15828354198

(2)建 设 单 位: 罗东宁158816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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