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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7月18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7-18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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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718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718—2018731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389915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已成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试点项目(宝石桥水库灌区)

达州市开江县境内

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管理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宝石桥水库灌区分为前厢、后厢两大片和少量灌区提灌,设计灌溉面积19.9万亩。灌区原规划干支渠共51条,渠道总长250.637km,现已建成20条,总长82.302km。其中前厢总干渠全长6.412km,前厢取水隧洞渠首设计流量6.4m3/s;前厢左干渠全长14.453km,渠首设计流量3.7m3/s;前厢右干渠全长1.719km,渠首设计流量2.7m3/s;后厢干渠全长40.317km,渠首设计流量6.5m3/s。本项目对现有已建渠道共20条,82.302km全线整治;续建及新建渠系总长168.335km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宝石桥水库灌区渠系改扩建工程,共涉及灌区规划设计的51条干支渠以及3座提灌站,并以各条干支渠及提灌站共构成48个子项工程,各自子项工程由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组成。

干渠、分干渠渠线总长78.885km(整治62.9601km、新建15.984km),其中包括明渠21.993km(整治19.849km、新建2.144km)、暗渠27.300km(整治21.070km、新建6.230km)、隧洞76座总长21.479km(整治71座长17.676km、新建53.803km)、渡槽32座长8.113km(整治22座长4.306km、新建10座长3.807km);支渠渠线总长171.752km(整治19.401km、新建152.351km),其中包括明渠133.448km(整治15.461km、新建117.988km)、暗渠13.348km(整治1.233km、新建12.115km)、隧洞74座总长13.829km(整治5座长0.774km、新建6913.055km)、渡槽67座长9.535km(整治10座长1.329km、新建57座长8.206km)、倒虹管9座长1.591km(整治3座长0.604km,新建6座长0.987km);新建灌区提灌站3处,新建配套渠道总长5.965km,其中包括明渠5.778km,隧洞1座长91m,渡槽2座长126m

项目为未批先建,开江县环境保护局已责令建设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相关处罚,本次环评为补办手续。项目总投资5614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1.3万元。

生态环境:工程水库淹没和占地区主要为农耕区、草丛和少量柏木林,无自然保护区及野生种保护植物分布,植被以荒草地和农田植被为主,所涉及林地亦均为人工林地。由于区域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广泛分布,因此本工程渠道建设、工程占地总体上不会影响陆生植物的多样性和分布现状。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和植被恢复,由于灌区规划水平年维持田土比不变,灌区形成后,灌区农业种植结构不会产生变化,灌区重要的农田植被格局也不会产生明显变化。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地下水环境:工程施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渠线隧洞开挖对地下水的影响。施工期应对构造带等影响有可能集中渗水处、隧洞进、出口洞段等,采取加强排水,对开挖洞段及时封闭、衬砌及必要时对地下水进行封堵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灌区运行后,地下水水位不会产生较大的波动。

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工程、场地洒水等,不能回用的达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农户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灌区工程实施后区内支流白岩河、新宁河、任市河等河流水量及水面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灌溉和稻田排水季节区域径流明显,对上述河流的水环境状况有一定的改善。工程运行后,灌溉回归水污染负荷轻微增加,但由于受纳水体流量亦有增加,稀释能力增强,水质受影响程度总体很小。

环境空气: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遮挡、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共产生弃渣93.42m3(松方),运往规划的46个渣场堆存,可满足弃渣要求;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四、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两次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发放公众调查表110份,收回91份,无反对意见。

五、其他部门意见

1)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已成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试点项目(宝石桥水库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

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宣汉县黄石乡九龙村

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在达州市宣汉县黄石乡九龙村建设,服务范围为宣汉县及开江县行政区域全域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等。设计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年处理量23.3万吨,采用焚烧处理工艺,配置2350t/d焚烧炉,115MW汽轮发电机组。发电量除供本项目自用电外,富余电量送外网售电。

本次环评针对700t/d的处理规模进行评价(输变电工程、取水工程及进场道路、垃圾收运的垃圾压缩站不属于本项目评价内容,需另行环评)。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包括主厂房、主厂房副屋、烟囱、汽机房、主控楼)、辅助生产区(包括冷却塔、综合水泵房、油泵房/油罐区、地磅房、地磅、循环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升压站、生产/消防水池)、办公生活区(包括综合楼、门卫室)等。项目总投资3465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470.93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遮挡、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预处理池处理后定期拉运;项目挖填方场内平衡,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厂区设置1套渗滤液处理系统(250m3/d。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连同生产废水和渗滤液送渗滤液处理站,经“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处理后,出水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于出渣机、飞灰固化、石灰制浆、垃圾卸料区及车间车辆冲洗用水等;反渗透膜产生的浓缩液全部回喷焚烧炉焚烧处理。河水净化系统沉淀池上清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定期排水为清洁废水,经厂内降温井混合降温后排入雨水管网。

2、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焚烧炉产生的烟气净化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80m高烟囱排放。项目垃圾仓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恶臭被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项目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对该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现有的35户居民实施搬迁,同时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①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②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③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④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⑤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⑥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⑦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泥沙、废活性炭、污泥、纳滤膜、反渗透膜、栅渣、实验室废液及生活垃圾等,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炉渣外送重庆怀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宣汉建的炉渣厂进行综合利用,泥沙外运作农肥,实现综合利用;根据对飞灰性质的分析,飞灰固化后的含水率、二噁英含量及浸出液危害成分的浓度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标准后,及时送宣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理并做好防渗防淋措施;若飞灰固化后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浸出液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则要求将飞灰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检修产生的含油废棉纱送焚烧炉焚烧,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污泥和栅渣送焚烧炉焚烧;定期更换下来的纳滤膜和反渗透膜属一般废物,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的处置;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直接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实验室废液属危险废物,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项目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三、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源来自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等。经对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污染事故排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恶臭污染物防治措施无法正常运行、甲烷爆炸等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进行后果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须完全落实和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三次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厂区周围发放个人公众调查表171份,收回151份;垃圾收运沿线发放个人公众调查表110份,有效收回103份,统计结果表明:共计收回254份个人调查表,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五、其他部门意见

1)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18]34号)

2)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达市国土资函[2017]620

3)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意向性选址的批复》(宣建村[201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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