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核与辐射检测机构:
检测数据是环保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随着核与辐射检测机构的不断增加,我市将对具备核与辐射检测能力的机构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新一轮公示,供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自主选择并及时开展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我市开展核与辐射检测业务的机构请将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E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联系人等相关资料于2018年8月30日前报我局核与辐射科,经我局审核后在网站上公示名单。为保护检测机构的合法权益,杜绝假冒资质现象,请同时提供机构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和辐射检测人员名单和个人资质,个人签名照。
二、由于社会化检测机构不确定因素多、人员流动性大,检测机构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我局提供人员及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变动情况、上年度在达州开展的检验检测业务统计表等资料;我局每年3月底前在达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更新机构名单。
联系人:孙艳娟 联系电话:0818-266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