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污染防治到位。持续推进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企业排查,取缔搬迁养殖场5家。全面禁止水库、河道对外承包投饵养鱼,拆除网箱养鱼设施2000多具,饮用水水域无渔业养殖。取缔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和餐饮服务企业2家,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确保无污水排入饮用水水体。
二是巡查监管到位。定期开展水源地巡查,坚持做到一级保护区每日巡查1次、二级保护区每月现场巡查3次、准保护区每月现场巡查1次。认真落实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县城饮用水水质每月监测1次,乡镇饮用水水质每半年监测1次,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拆迁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97户居民住房,下达限期拆除通知3份;拆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2户居民住房及违法违规建筑物1处,下达限期拆除通知1份,全面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物拆除工作。
三是设施建设到位。在一、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水源保护界标、警示标志约570块,一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间设置隔离防护网39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取水点(徐家坡)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并已启动保护区划定工作,同时已启动重新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点65个,45个乡镇已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