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污染防治到位。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水库河道投饵养鱼、餐饮服务污染整治,取缔搬迁养殖场5家,拆除网箱养鱼设施2000多具,取缔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餐饮服务企业2家,确保无污水排入饮用水水体。
二是巡查监管到位。认真开展水源地巡查、水质监测、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坚持做到每日巡查一级保护区1次、每月现场巡查二级保护区3次、每月现场巡查准保护区1次、每月监测县城饮用水水质1次,整顿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临水建筑设施100处。
三是设施建设到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标牌、界桩以及交通警示牌管理维护,设置水源保护界牌、警示标志570块、隔离防护网39处,落实封闭式管理,完成县城饮用水新取水点保护区划定,并全面启动建设,建立乡镇应急备用水源地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