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2016-11-18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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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2013)

 

一、项目区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部,辖2区4县1市,幅员1.66万平方公里,人口680万,是四川省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资源富市、工业重镇、交通枢纽和全国闻名的革命老区,素有“中国气都、巴人故里”之称。

达州市地势东北高(大巴山区),西南低(盆地丘陵区),海拔222米~2458.3米。山地占幅员面积70.70%。达州市河流主要属长江支流的嘉陵江水系,发源于大巴山,前河、中河、后河汇成州河后与巴河在渠县三汇镇汇合成渠江,向南流300公里入长江。流域内降水丰沛,绝大部分发生在汛期,洪、枯径流差别很大。自达州市以上,汇水面积8849km2,年均径流量总量77.1×108m3,平均流量201.4 m3/s,最大洪水流量13700m3/s,最小月平均流量9.3m3/s。达州市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多年平均气温17.2°C,年平均降水量1212mm,风向受大巴山影响,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平均风力1.6~2.1级,年均风速1.7m/s,静风频率21.5%。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平均雾日31.5~78.5天,无霜期300天,年均日照时数1343小时。

(二)社会经济状况

达州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川渝鄂陕四省市结合部和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是四川对外开放的“东大门”和四川重点建设的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达州物产丰饶,资源富集。享有中国苎麻之乡、中国黄花之乡、中国油橄榄之都、中国富硒茶之都的美称。194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仅有2.2亿元,1995年GDP跨越百亿元大关。此后,全市经济增长的步伐明显加快,2011年成功突破千亿,进入了四川省千亿俱乐部,达到1011亿元。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5.4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5.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9.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47元,同比分别增长13.6%、17.3%、16.5%、15.6%和14.6%。

(三)饮用水源保护情况

一是依法划定保护区。为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投资1.2亿元实施了达城安全饮水工程,将达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移至罗江库区,2011年5月正式取水,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重新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2010年12月13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报请划定达州市城区(罗江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达市府〔2010〕57号)。2012年4月,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调整达州市、德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2〕73号),正式批复了我市罗江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二是明确管理责任。以市长令的形式印发了《达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31号令),制定了《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关于达州市城区(罗江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2〕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2〕189号)、《达州市罗江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编制了《达州市城区罗江库区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进一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编制保护规划。目前,正在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编制《达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发展规划》和《达州市水环境达标规划》。

四是强力整治。2010年依法取缔了一级保护区内的绿洲山庄农家乐。对二级保护区内危及饮水安全的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实施了搬迁。2011年对准保护区内的个别经营性取土采砂(石)及网箱养鱼依法进行取缔。

五是加大监测力度。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认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在枯水期加密监测,实行水质旬报。定期公布水质状况,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及时处置,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投资250万元的罗江库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已于2011年12月正式建成投运,提升了我市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能力。

六是强化漂浮物打捞。市财政每年划拨8万元,由市水务局牵头,督促罗江镇政府和罗江口电站定期对罗江口库区坝前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并形成长效机制。

七是加快备用水源建设。投资3亿元的宣汉白岩滩水库备用水源工程正在抓紧建设,预计2014年建成,将为达州市城区和宣汉县提供优质的备用水源。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现状

2012年度,达州市城区供水量为4618万吨,服务人口65万,供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2012年罗江库区监测断面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隔离设施高度不够。按照《四川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应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两岸各1400米建设2米高的隔离围网,目前设置的高度仅1.5米。

二是畜禽养殖危及安全。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1家畜禽养殖企业, 2013年7月17日,通川区环保局已向通川区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开展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报告》(区环〔2013〕78号),目前,通川区已责成由罗江镇政府牵头、区畜牧局配合,限期于2013年10月25日完成搬迁。

三是上游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位于州河上游的君塘镇、洋烈乡、宣汉县城(均在准保护区外)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其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需提高,上游还有不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未建成或尚未投入运行,乡镇生活污水入河的问题仍较普遍。

四是现有监测能力不足。由于人员、设备及技术等原因,目前,我市不具备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全分析。

二、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

《四川省关于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2010-2020年)》(川环发[2010]83号)

《四川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实用、可靠、经济”的原则。在设计制造上,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做到设计规范;在材料设备的选择上,始终把功能需求放在首位,选择实用性强和质量可靠的产品,确保既能满足当前需要又能适应今后发展;同时,尽量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并对系统进行优化设计,降低后期的维护费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方案的实施,推进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步伐,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水平和预警能力,确保饮水安全。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标志牌设立

在饮用水源一、二级和准保护区建设地理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其中,界标18块、宣传牌8块、交通警示牌6块。

(二)隔离设施建设

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两岸各1400米建设2米高隔离围网,共计2800米。由于目前已在要求的范围设置有隔离防护网,但高度仅为1.5米,达不到本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可依托原有设施进行改造。

(三)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在罗江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一套视频监控设施,包括安装4个固定视频监控头、信息采集传输网络系统和办公设施等。

四、工程技术方案

(一)标志牌设立

1.界标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T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记及界标的颜色采用上述技术要求规定或推荐的颜色。界标采用磨砂不锈钢板材(不锈钢板材厚度1.0mm),标志表面采用反光材料。采用双柱式支撑,支撑柱采用不锈钢管(钢管直径为50mm,壁厚为1.2mm),钢管柱高度露出地面不低于3.6m,埋深不小于1 m,支撑柱采用C20混凝土基础,尺寸为直径1000mm,高度不小于500mm。宣传牌的尺寸和做法同界标。本次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安装位置位于达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位置为通川区罗江镇、宣汉县君堂镇及其他水源保护区涉及的地方。水源保护区起点位于罗江镇罗江口大坝,最远沿河流向上游约9000米,两岸最远约常水位线1000米。

2.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12369”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

一级保护区界标正面示意图    一级保护区界标背面示意图

准保护区界标正面示意图       准保护区界标背面示意图

界标背面的上方用清晰、易懂的图形或文字说明根据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最下方靠右处书写“达州市人民政府**年设立”字样。

3.道路警示牌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中告示牌的形式。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右边书写“您已进入罗江库区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全长**公里”,提示过往车辆及行人谨慎驾驶或行为。在一般道路采用蓝色底色,在高速公路采用绿色底色。在道路警示牌的下方配合使用道路交通标志中的禁令标志或其他安全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所示。在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侧,设立驶离告示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宣传牌上的图形和文字,介绍罗江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情况、管理要求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罗江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平面布置图


(二)隔离设施建设

根据罗江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有地形实际情况,建设隔离围网高度为2米,每3米设一根围桩,围网长度约为2800米。

隔离围网示意图

(三)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1.现场监控点

在保护区内选取四个视频监控点位,其中饮用水源取水口处设置1个点位,另在取水口上游1000米、2500米及下游罗江电站大坝处设置3个监控点位。现场监控点视频摄像设备应具备防雷、防爆、防腐、像素高的特点,并能够24小时全天候监控。

2.视频监控中心

在现有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内增设视频监控软硬件系统,包括视频存储器、流媒体服务器、操作系统、视频监控软件、大屏幕接入等功能,接入全部4个现场监控点位的视频信号。


 

 

 

 

 

 

 

 

 

 

 

 

 

 

 

 


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平面布置图


五、投资概算

(一)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项目

建设内容

资金

(万元)

申请补助

(万元)

备注

1

标志牌

在饮用水源一、二级和准保护区建设界标18块、交通警示牌8块、宣传牌6块,共计32块。

8

2

 

2

隔离设施

对已有的2800米长1.5米高的隔离网加高至2米

30

6

 

3

视频监控系统

在罗江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一套视频监控设施,包括安装4个固定视频监控头、信息采集传输网络系统和办公设施等。

10

2

 

合  计

48

10

 

(二)资金措施

1.省环保厅2013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

2.财政自筹38万元。

六、项目组织机构

为圆满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成立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并建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合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污染防治与应急管理科。

 

七、项目实施进度

时  间

内  容

备注

10月10日前

完成对饮用水源地现场勘察测量

 

10月15日前

完成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

 

11月20日前

通过验收后组织材料定制、采购并实施项目

 

11月30日前

验收项目

 

八、效益分析附表

项目审核意见

 

 

 

 

 

 

 

 

审核组长(签字):

 

审核单位(公章):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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