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达州中心城区中元节祭祀行为的通知
2016-08-02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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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达州中心城区中元节祭祀行为的通知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中元节(农历715日,俗称七月半鬼节)期间,市民习惯用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物品来祭祀祖先,在城区的各街、路、巷、广场、公园、游园、车站、码头、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单位楼院和凤凰山景区,尤其是建城区沿河两岸,随处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有的还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城区大气受到严重污染。为规范市民祭祀行为,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区五治工程成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给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宁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范达州中心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中元节祭祀习俗由来已久,今年中元节即将来临。中元节期间,通过强宣传教育、重引导规劝、严监督管理,达到既尊重民间习俗,又保护城市环境的目标。中元节期间(8月10日至17日)强力规范下列行为:

(一)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二)严禁在中心城区建城区域内(东至全星职业技术学校、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杨柳配套园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好一新机电市场、翠屏山麓,西至达钢西门、达州火车站、火车站货场、临近熙河湾小区的铁路桥、洲一豪庭、烈士陵园,北至肖公庙、凤凰山横山公路)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三)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建成区域以外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民住宅和林地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害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二、工作分工

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和宣传、教育、引导、制止、纠正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认真落实清洁绿化市容门前双三包责任制,组织力量向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店铺和居民发送《通告》、《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劝导辖区市民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制止、纠正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区)环保局:加强中元节期间城区大气污染监测,适时发布监测数据信息,用城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指数及典型案例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祭祀行为,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

(三)市(区)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因祭祀行为酿成火灾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协调公安消防加强中元节期间火情监控,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联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发布《关于规范达州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印制《通告》和达州市民代表提出的《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送市五治办统一分发给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建成区违规摆摊设点贩卖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行为和在建成区违规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的行为。

(五)市(区)林业园林局:负责查处在人民公园、大寨子公园、凤凰山景区、城区公共绿地和林区焚烧香蜡、纸钱、冥币及放孔明灯等祭祀品的行为。

(六)市(区)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在州河建成段两岸河滩地焚烧香蜡、纸钱、冥币行为,劝导、制止放河灯行为。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城区各车站、码头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行为。

(八)市(区)新闻媒体:负责及时刊播《通告》,宣传规范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目的意义、办法措施,跟踪报道治理工作动态,宣扬正面典型,曝光负面典型,倡导文明祭祀。

(九)驻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其办公、生产、经营场地及职工住宅区的监督管理,教育所属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通告》规定,自觉规范祭祀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是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五治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和巩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治工程成果的具体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抓好落实,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座谈、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将文明祭祀的内容和要求宣传到每一位市民,积极引导市民自觉规范祭祀行为,营造文明祭祀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四)逗硬考核,严格问责。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将把规范中元节祭祀行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区)五治办要把规范中元节祭祀行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8月五治工程考核内容;对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要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同时提请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收到成效。

 

 

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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