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秸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6-09-23 00:0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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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秸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近期,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对辖区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主城区周边、城市郊区,辖区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存在大量火点和烟尘,秸杆、垃圾焚烧现象十分突出。为进一步推进秸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PM10年度控制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方案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秸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当前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任务。一是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按照市政府领导在大气污染防治半年工作推进会上有关秸秆禁烧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和分解禁烧工作任务。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各县(市、区)秸杆禁烧工作方案和《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承诺书》,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组进行禁烧网格化管理,形成市政府督导、县(市、区)政府负责、乡(镇)为主、村(社区)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局面。三是达川区、通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达州市主城区秸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专项方案》,扎实推进达州主城区及周边的秸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精细化管控,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信息沟通,积极实施控制秸杆焚烧工程。一是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秸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目标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禁烧区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二是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大秸杆综合利用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建立秸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的补贴机制,推动秸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三是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动执法,做好秸杆禁烧工作。其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三、积极动员,加大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一是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传单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生活习俗和农作物生产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知识、常识的普及教育,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到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来,积极争取他们对秸杆禁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格问责

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五治办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作物秸杆禁烧督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督〔201625号)、《达州市主城区秸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专项方案》、《达州市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考评细则》等相关要求对各级、各部门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对在禁烧区(特别是主城区周边、境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1公里,各县(区、市)秸杆禁烧重点区域)发现烟雾、火光、黑斑不及时整改、工作不力、或禁烧效果不明显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市政府督查室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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