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 通知
2017-01-22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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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

2017116日至18日,我局对各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各地环保部门和检测机构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专职审核人员未落实到位,检测数据上传监控平台长时间无人审核,部分检测站检测技术人员操作不熟练,检测方法使用不当,检测照片上传不符合要求,宣传及群众解释工作不到位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正常运行,请各地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检验行为

各地环保部门要大力督促各检测站进一步加强检测技术人员操作技术培训力度,做到操作熟练、判断准确、技术过硬。对于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的检测方法,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检测方法的,需在监控信息平台上注明变更原因,各地环保部门后台审核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对于检测系统上传的检测车辆图片,过程照片中如无法拍到尾气管,环保部门后台审核人员需调取监控视频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各地务必尽快落实后台审核人员,对于上传数据要及时审核,不得拖延审核。

二、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环保部门对各地检测站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市环保局也将定期对各检测站和环保局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或抽查,做好检查记录,全力确保检测机构规范正常运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操作,坚决打击人情检测、关系检测、非法中介扰民等行为,全力确保各地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依法依规正常开展,努力营造机动车排放检验良好生态环境,做到便民利民。各地环保部门每半年需向市局报告一次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运行及监管情况。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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