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竹县河长制工作逐步从“见河长”阶段转向“见行动、见成效”阶段,制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大竹县河库水环境,保证了水质安全,为大竹水生态环境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每月督导考核:
按照“以河长为主体、以问题为导向”思路,突出日常考核,围绕落实“查、清、治、管”目标任务开展考核,实现每月一检查、每月一打分、每月一通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整改目标,要求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编制完善“一河一策”:
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并下发各乡镇、街道。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问题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
推动落实“清河行动”:
定期组织对全县乡镇、街道河湖岸线范围内水环境问题进行检查,基本做到全县所有河湖全覆盖。目前,共开展采砂专项巡查60余次;完成龙潭水库、乌木滩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建筑物拆除,并对拆除后的房屋、土地等进行了修复和复绿,实行取水口封闭管理,完成防护隔离网安装6000余米。
全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
根据水利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清河行动”,今年10月起,县河长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逐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多年未解决的涉河问题。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活动,排查出固废堆积点68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取缔关停入河排污口150个;开展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专项整治行动,“一站一策”已全部编制完成;共排查出“乱堆”现象2处,已全部整治到位;完成乌木滩、同心桥、九龙水库灌区渠道清淤排障与水毁修复,正在开展铜钵河、东柳河的中小河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