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渠县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源头控制,纠正“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渠县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近日,渠县生态环境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以下两类建设项目:一是未批先建类。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二是未验先投类。已经审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未验收的项目、超期试生产项目;已建成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要求及审批文件意见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已审批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而未重新报批的行为。
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执法,对存在违法建设、批建不符、未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均已发出处罚告知书,对拒不办理环保手续或未限期完成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整改的企业将从严从重查处,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确保渠县建设项目合法建设合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