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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2017-02-21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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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我局法治宣传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以《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广泛开展环境法律知识宣传,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促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政方针,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中心任务,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2. 正面引导,主动作为。加强环境舆论引导工作,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积极疏导,化解矛盾。

3.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大力弘扬和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4.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措施,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互联网环境下宣传教育方式的发展变化,拓宽渠道,增加活力。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顺利推行。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

1. 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市环保局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好重点时段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应结合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现实问题,围绕环保工作重点,提高时效性、规范性、大众性,力求及时准确、通俗易懂。环境政策解读与新闻发布同步进行,积极向公众阐释政策,扩大共识。

2. 确立正确、积极的环境舆论导向。加大新闻媒体对环境新闻报道力度。与主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应积极沟通,开设环保专栏,加强环境形势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及时与主要新闻媒体记者沟通交流,提供新闻素材和典型案例。办好环境专业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体现深度、广度和高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开展新闻业务培训,每年组织环境新闻发言人培训,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环境问题。

3. 积极引导新媒体参与环境报道。推动环境专业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运用新媒体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及时准确传递环境资讯,加强与关注环保事业的新媒体和网络代表人士的沟通,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正确引导公众舆论,提升环保新媒体专业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1. 做好不同人群的培训工作。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宣传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等重要内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关键少数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抓好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做好环境法治宣传,每年开展百人以上企业环境责任培训,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通过线上线下传播途径,抓好公众的培训,加大科普力度。

2. 提高环保宣传活动的感染力。围绕环保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重点环境纪念日主题,紧扣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雾霾、化工、垃圾、辐射、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热点、焦点问题,每年组织编写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策划制作宣传挂图、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文艺表演,不断提升各类环保宣传活动的质量,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3. 打造环保公益活动品牌。充分发挥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独特的平台作用,精心策划,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冲击力。深入推进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寺庙、进家庭活动,每年组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培育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打造一批环保公益活动品牌。

(三)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

1. 培育中小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推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中小学相关课程中加强环境教育内容要求,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积极发挥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环境教育课外实践活动。

2. 提高学校环境课程教学水平。鼓励学校开设环境保护知识普及课程,建设或选用环境保护在线开放课程。积极支持各校师生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四)积极促进公众参与,壮大环保社会力量

1. 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规范环境信息公开,提升环境信息和数据通俗性和便民度,帮助公众及时获取环境质量状况、重要政策措施、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企业环境风险及相关应急预案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等。加强环境信息库建设。推进企业发布环境社会责任报告。

2.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程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立法、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环境守法和环境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平台。建立环境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制定和实施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计划,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3. 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作用。加强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的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支持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培育环保社会组织专业化成长,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鼓励开展向环保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始终。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

2.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3.切实组织好4.22地球日“6.5环境日“12.4全国宪法日达州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早计划、早安排,积极扩大““4.22地球日“6.5环境日“12.4全国宪法日达州环保世纪行的宣传效应,不断丰富其内容和形式,全面提高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公民的环保意识。

(二)抓好对重点对象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1.加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法治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和任用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岗位培训,加强业务考核,对执法人员实行先培训、后考核、再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规范化。

3.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学法活动,能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环境法治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实践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促进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环境保护实践相结合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环保行政执法制度,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做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对全市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提高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研究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抓好调查研究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围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认真抓好亮点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上台阶。

(四)加强考核激励

依法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评价考核机制,督促相关人员履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适时通报相关人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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