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城市面源VOCs排放,根据《四川省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达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了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汽修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2020年7月7日-7月 22日,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汽修企业、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安装、运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禁止露天喷漆作业;督促企业规范建立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对未安装有效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相关企业,全面禁止喷漆作业,并限期治理整改。
截至目前,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检查点位41个,发现问题点位4个,下达限期治理整改点位4个,现已完成整改点位3个,正在整改点位1个。
接下来,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对环保生态问题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对存在问题较严重及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