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7月18日,渠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9天,达标率为92.0%(考核目标为≥87%),同比上升0.5%,PM10同比下降21.9%,CO同比下降7.7%;PM2.5同比持平。渠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强化责任落地落实。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县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印发配套文件15个,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强化“散乱污”整治。强力整治“散乱污”。全县41家“散乱污”企业,整改提升24家,整合搬迁17家;23家在册砖瓦企业,关闭3家,停产整治3家,17家在产企业完成脱硫设施安装;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累计淘汰10蒸吨以下锅炉40台,其中煤改气7台,煤改生物燃料6台,取缔27台;餐饮油烟整治、移动污染源管控实现常态化推进。
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完成3条线路公交车升级,启用24台电动公交车。下大力气淘汰黄标车。全县共有黄标车245辆,累计淘汰黄标车242辆。
强化城市绿化覆盖。城区绿地面积164.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2%,绿地率34.2%。公园绿地面积430.3公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75平方米。
强化扬尘污染源头治理。大力实施标准化工地建设和“绿色施工”示范工地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要求各在建工地安装扬尘检测仪,实时监控工地扬尘。购买雾炮车一台,每天不间断对城区主要干道进行喷雾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