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特急 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15号
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持续加强臭氧污染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为积极应对此轮臭氧污染天气,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生态环境、气象等市级部门联合会商,预计我市此轮臭氧污染天气将持续至8月6日。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8月3日至6日继续实施臭氧污染应急管控,相关措施要求如下:
一、加强涉VOCs和NOx排放企业监督检查。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工业企业参照《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实施应急减排。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车维修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限、停产及错峰生产要求,禁止白天(早6时至晚18时)生产作业。
二、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工地严格执行错峰施工要求,禁止白天(早6时至晚18时)进行露天喷(刷)漆、焊接、切割、铺筑防水、沥青路面作业以及非道路柴油机械作业和柴油渣土车运输作业。
三、加强道路保洁工作,及时清扫枯枝落叶、道路淤泥等,降低扬尘隐患;同时保持重点道路常规保洁工作,日间加大路面洒水降温作业频次。
四、加强交通疏导力度,严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脏车入城检查清洗工作,降低移动源扬尘污染。
五、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管,严格执行错峰装卸油,禁止白天(早6时至晚18时)实施装卸油作业;取消白天加油优惠活动。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管控,减轻臭氧污染。并于8月6日16:00前将此轮管控情况汇总至我办(394857399@qq.com)。
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1年8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