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5月11日,渠县全面启动新一轮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着力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严”组织。县委第128次常委会研究审定了《渠县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7个重点领域问题实行县级领导挂包督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印发了《渠县中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组建了3个督导组,对37个乡镇实现了督导全覆盖。
二是明确重点“严”督导。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对130件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5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回头查”,一查整改现状,二查整改要求是否落实,三查有无整改反弹,并举一反三排查风险点位13个。县环保督察办汇总督导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报送县级分管领导,并依法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整改。
三是跟踪督办“严”问效。严格落实整改调度、预警、提示、通报制度,截至目前,针对整改不到位、整改反弹等问题,依法下达整改督办函、提醒函5份,约谈企业2家,责令3家企业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主动督、滚动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