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环保服务
2021-05-06 14:30:54 来源: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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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小微企业服务水平,助力小微企业绿色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开展环保服务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方案》,从20211月起,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小微企业反馈的需协调解决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综合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它环境管理事项,开展帮扶指导服务。

二是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按照20211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对确有一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小微企业建设项目,报告表编制内容适当简化,降低编制难度。

三是落实环评审批容缺容错办理机制。在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的原则下,于法有据地探索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小微企业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可先行受理,在技术评估、受理公示过程中后期补正。

同时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保障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措施科学有效,让企业在办理环评中少跑路,少走弯路,缩短环评周期,提高审批质量和效果。

四是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手段。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执法手段,在确保执法效果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让执法监管有温度、有态度。对小微企业手续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能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为主;对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一律免于行政处罚。

五是创新帮扶方法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密切与发改、投促、经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从环境准入、环保标准、审批条件、运行管理等方面形成信息互通机制和审批协调机制,业主办理其他部门手续时需要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或需要向上级协调解决的,积极提供和参与协调,使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工作能够同步推进。项目建成后,指导服务小微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实现全过程服务。

    六是帮扶工作取得良好实效。从开展“三个一”环保服务以来,我局共受理电话咨询200余个,接待群众现场咨询150余人次,开展上门服务3次,通过强化服务,解决了很多具体问题。去年12月底,我局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对达州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量身定制”行政审批服务,上门指导环评手续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口论证等工作,全力助推项目落地。春节前,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确保环评审查不耽误,通过“视频审查 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顺利完成营浅2井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因井型、钻井深度等发生变动,营浅2井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我局采取“专家函审”方式进行审查,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快速审批。针对排污许可技术性、专业性强, 很多小微企业又缺少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的现象,我局多渠道解决企业的难点和堵点。今年3月份,我局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收到渠县21个污水处理厂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初查发现全部缺少要件,为提高发证质量和效率,立即决定开展上门服务,经现场指导业主填报,业主很快就完善了资料,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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