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 林028-80589029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1日
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