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您反映“渠县工业园区在几面都是食品生产厂,强行推进原渠县菌类深加工及饮品生产基地项目这块土地上,兴建危害性非常大,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报废车解厂,对现有食品生产企业会造成食品安全,望你们尽快查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四川金杰茂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取得项目环评批复(达市环渠审〔2025〕4号),项目名称为:渠县金杰茂原环保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根据项目环评,该项目选址四川渠县经济开发区酒香街西侧,位于电子、汽摩配件产业组团,符合园区产业布局,项目东侧和南侧区域为农产品加工产业组团,东侧有汉碑酒业,南侧有汇娇醋厂等食品企业,项目通过优化平面布局方式,在西北侧靠近现有电子厂一侧设置拆解车间,南侧和东侧布置仓库和办公生活区,将生产加工厂区远离农产品加工区,减缓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环评中也对该项目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进行了符合性分析,结论显示: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不存在对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不属于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符合园区规划,项目位于电子、汽摩配件产业组团,项目与周围产业片区主业之间不冲突,不会形成交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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