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提出总量控制的控制计划,督查、督办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订达州市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全市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察、排污费征收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对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贯彻执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完成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负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性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核监督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工作计划,我们将采取“突出重点、把牢主线”的工作措施,以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以调整结构为主线,打好“三大战役”、优化“三大环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环保、城管、农业、住建、公安、交运、经信委、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灰霾八条”,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继续落实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污防措施,特别是针对我市实际情况,严防死守秋冬季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管控腌腊熏制品熏制污染,举一反三控制“七月半”祭祀烧纸污染。二是整治空气质量重点领域和主要污染因子。重点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加强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总量控制,启动石化、化工、制药、炼油、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三是科学规划城市及工业布局。在新城规划、旧城改造时从源头上融入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避免工业围城现象发生,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城市规划与建设,降低主城区人口密度和车流量。四是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大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和报废淘汰,严格实施在用车尾气检测管理制度,严格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加速淘汰“黄标车”。五是加强企业排污执法监管。继续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对排污企业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企业已建成脱硝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坚定不移防治水污染。一是严格按照“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计划达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任市河、铜钵河、东柳河等小流域污染问题,确保各断面水质达标。二是对已争取到的水污染治理项目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确保流域污染治理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向上汇报协调,积极储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争取将《达州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纳入国家项目库,力争获得中央和省上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四是严格考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强化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各县市区政府抓水环境质量工作的情况进行巡查,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把责任追究贯穿到环保检查、预警处置和隐患整改等日常工作的全过程。
3、坚定不移防治土壤污染。一是强化与农业、国土、安监、住建、城管等部门衔接,对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二是配合省环保厅开展全市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全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现状,筛选风险和修复重点项目,编制《土壤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与各县(市、区)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地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处置排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定期开展固体废弃物专项检查。
4、坚定不移强化环境监管。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二是继续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已清理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期按质完成清理整顿。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强化“测管”协同,常态化开展“夜鹰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同时,编制出台《达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达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等专项规划方案,积极做好国家每10年开展一次的污染源普查准备。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退休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环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25.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3.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5.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万元,项目支出1220.0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环保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环保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环保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4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7.5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0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各专业交流学习及调研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3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轿车1 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