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准备和周密部署,2月26日,达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进入了决战时期。达州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全体动员、全域部署、全时覆盖;从25日至26日,全市累计出动1138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1人)从早上9点至次日凌晨1点开展不间断巡查督查,基本实现了主城区“不鸣一响、不放一炮”。从正月初一过后,我市空气质量已经连续14天为优良天气,为元宵节烟花爆竹管控专项行动画上圆满句号。
01 市生态环境局
2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勇,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培,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罗颂等领导干部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控督导巡查。市生态环境局调动各科室、监测中心站、综合执法支队以及社会环保监督员共计300余人,利用全市35个空气微站进行精确调度和周密部署,对主城三区各街道社区和各部门履职情况及管控效果开展全域巡查督查,坚决遏制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02 市城管执法局
2月26日,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积极联动辖区办事处,分片分区摸排、清理、查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未发现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03 通川区
2月26日,通川区副区长袁安、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邓礼川分别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巡查督查城区烟花爆竹管控情况。通川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人员36人,出动车辆12台次,组成2个督察组对中心城区、西外片区、北外片区及周边乡镇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各乡镇街委加大管控力度,组织辖区公安民警、民兵及村(社)干部开展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专项巡查行动,播放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音频。主城区各街道办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对各小区物业及业主,进行了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要求各小区物业加强对楼顶禁燃工作管控力度,做到“禁燃禁放无死角”。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中心城区副食店、文具店、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开展大检查,检查门店30余家,发现2个门市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当场收缴各类小型烟花爆竹150盒,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04 达川区 2月26日,达川区区委书记向建平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做出再部署,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全力以赴、全员到岗开展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健康、环保的元宵节;达川区区长唐令彬召集5个街道办事处和河市镇的主要负责人,调度乡镇(街道)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情况,安排区政府办对乡镇(街道)的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区政府副区长龙忠诚同志亲自带队现场督导主城区各个社区及重点区域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区政府目标绩效办主任江涛、达川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枫、区住建局局长彭洪山以及区城管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巡查烟花爆竹禁燃情况。全区共安排部署巡逻及驻点警力230余人,出动乡镇(街道)干部510余人,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小区物业、楼院长、志愿者2200余人,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抽调300余执法人员下沉3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区目标绩效办、达川生态环境局共组织了60余人的督导工作组,下沉到每一个社区,对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全程开展督导。全区组织出动流动宣传车90余辆,放置宣传小喇叭500余个、张贴宣传海报1500余张、发放宣传传单12000余份,广泛营造禁燃禁放氛围。25至26日,共计劝止燃放烟花756起,收缴暂扣烟花爆竹85批次,打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13起。
05 高新区 高新区生态环境、应急、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城区禁止烟花爆竹联合管控,对高新区堰坝社区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业主单位元宵节节前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公告事宜进行宣传引导,同时现场对经营单位作出安全要求,检查零售网点3家,立即责令整改5个问题。对长田社区、堰坝社区、木瓜社区、环城公路高新区段、万河社区、阁溪社区、梨树枰公园等重点区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管控工作,共同出动检查人员55人次,车辆15台次,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起,口头警告3起,有效管控了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06 渠 县
2月26日,渠县人民政府王永明副县长带队,深入城区、乡镇(街道)巡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为进一步防止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渠县多措并举,成立了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组和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察组。管控组按照县城区三个街道办牵头,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负其责的原则,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全覆盖管控;督察组由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和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带队,分别对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情况、乡镇(街道)管控人员到岗到位,宣传动员情况、管控效果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流动商贩持续展开“拉网式”排查;县气象局利用降雨天气过程及时开展火箭弹增雨作业;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司其责,通力合作,有效遏制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空气污染。
07 大竹县
2月26日,大竹县副县长简奎亲自带队,带领大竹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到东湖广场、大竹中学315校区以及县体育馆等地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县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以及竹阳街道、白塔街道、东柳街道、中华镇、乌木镇等相关单位共计2600余人次开展元宵节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管控工作,重点围绕东湖公园周边、大竹中学315校区周边、国道外迁路段、体育馆周边以及经开区等地,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巡查,共出动宣传车300辆次、下发宣传资料3万份、张贴公告500余份,宣传横幅60幅,宣传展板60块,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48起,口头警告3起,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了有效管控。
县气象局于晚上19:20--20:30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业2次共发射火箭弹8枚。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大竹生态环境局在全县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点位对管控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确保我 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08 开江县
2月26日,副县长楚峰带队进行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督导,要求各巡查队一定要“严防死守”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县大气环境保持优良态势。
开江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共计发送宣传劝导通告300余份,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收缴违规烟花爆竹5批次。
26日夜间,由县公安局牵头,协同开江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视台、县网管中心、淙城街道办、普安镇、新宁镇等部门和乡镇成立专项烟花爆竹禁燃执法组,出动300余人次、车辆70余台次对县城区重点管控区域进行不间断机动巡查和宣传劝导。各社区利用村村响和流动音响开展管控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的知晓率;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人员调度、处理问题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金马山、牛山寺、橄榄广场、清河广场等重点场所、地段指派专人进行值守、劝导。
09 万源市
2月26日,为进一步做好元宵节期间城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我市大气环境不良影响,万源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古东关街道重点围绕河西亲水平台、药树坝夜宵城广场、古马儿高杆灯、向前广场、城区主要国道路段、全民健身中心周边以及未来城、城市东区、现代城等地,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巡查,共计出动车辆11辆45人次,发送和张贴《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万源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2021〕第3号》(以下简称“通告”)500余份,劝导市民禁放3起,万源电视台在本日黄金时段继续播报该通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在城区主要路段通过高音喇叭向广大市民播报该通告。通过有力管控,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区无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