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渠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出席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张宇科主持会议。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及部分重点排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观看了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四川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绿色发展工作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委员会、污染防治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委员会书面汇报了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听取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和渠县长原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精准领会中央、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2035年前全国要实现“碳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生态环境的主要目标,黄强代省长明确要求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每月向市(州)政府移交问题清单和暗访片,实行市县生态环境质量月排名、月通报。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大力开展“环境质量巩固年”活动,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让天蓝地绿水净成为达州常态。县委十三届六次党代会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全面建设“特富美安”新渠县,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生态富足的现代化渠县。这一系列的重要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会议指出,要站在找问题的角度,深度剖析我县环境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近年来,渠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较为明显,但对标新发展理念、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上级各项考核指标,“短板效应”还比较突出。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乡镇、部门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存在差距。二是产业结构不够优。全县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如何把经济“提上去”与污染排放总量“降下来”还需我们持续发力。三是执法监管不够严。环境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建设滞后,对“散乱污”企业监管不严,执法盲区依然存在。
会议强调,要站在负责任的维度,以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共享共治。一要明确目标任务。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力争好于去年各项指标,确保全面完成县党代会报告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对环保满意度大幅提升。二要压实责任链条。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要对本行业、本辖区环境问题开展自查行动,做到对全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点位的环保问题心中有数,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