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渠城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渠县环保局2月16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渠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并深入渠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实地调研,制定措施,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采用政府公告、“6.5”环境日、“三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源地保护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视。充分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水源地保护区群众,认识保护水源地,在水源保护区哪些行为会污染水源地,使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家喻户晓。
二是认真搞好《渠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工作,该报告已获四川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川府函[2015]78号)。编制完成《渠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督促相关部门按照保护规划按年度完成保护任务。
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
三是强化水源地防护建设。在渠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2016年完成隔离实施建设,完善防护标志和警示牌建设,防止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
四是完善水质监测检验体系。不断加强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搞好检测化验仪器的配备和更新换代,建立详细的检测台帐,确保水源地水质监测到位。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源地的水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确保妥善处置。
五是搞好自动化监控体系。2016年搞好渠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化监控体系建设规划,2017年实现自动化系统管理,在取水泵站建立中心控制室,通过网络通信、智能自控、远程图像无线传输等技术,对监测监控点进行数据采集和控制处理,实现水源地远程监督管理。
六是进一步加强水源巡护。要求县供排水总公司配备1名专职巡查人员,专职查人员每天不定期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同时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要加大饮用水源地上游和保护区积雨区范围各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巡查。修订完成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了险情一旦发生,人员、机械及时到位,确保饮水安全。
七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环保、县国土、住建、水务、农林、畜牧、海事和保护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和本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范围。
渠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