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渠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市第一个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王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决定环境保护督察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接受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督察。
领导小组的成立,意味着渠县的环境保护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环保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部门联动、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局面已经形成。在开展环保督察工作过程中,渠县将秉承有案必查、有诉必回、有违必究的理念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