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年10月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2013-11-11 00:0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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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金利多.青华园

四川金利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西外新区

达市环房验[2013]19号

2013年10月

2

金鹤佳苑住宅小区

四川中地能源建设公司

达州市西外新区

达市环房验[2013]20号

2013年10月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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