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3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2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389915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2016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片(袋)药品生产线退城进郊迁建技改项目 |
达市环审〔2016〕5号 |
2016年3月31日 |
2 |
龙会002-X3井钻井工程 |
达市环审〔2016〕6号 |
2016年3月31日 |
3 |
达州市达川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
达市环审〔2016〕7号 |
2016年3月31日 |
4 |
万家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达市环审〔2016〕8号 |
2016年3月31日 |
5 |
龙会005-X1井地面集输工程 |
达市环审〔2016〕9号 |
2016年3月31日 |
6 |
柳家坝城市新区市政道路工程 |
达市环审〔2016〕10号 |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