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选人用人导向,自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近日,渠县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渠县将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培养选拔干部,优化班子结构,吸引聚焦人才,严格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料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从干部、组织、人才、纪律等方面为推进绿色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着力提升各级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土治理、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类干部主体培训班、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班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类培训平台,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授课,多层面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
二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专业人才。面向全县或更大范围,统筹选配熟悉生态文明建设、善于运用绿色发展理念思维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选配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干部充实到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实施环境生态类紧缺人才选调计划,引进环保专业优秀人才充实环保一线。
三是健全完善全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的考核评价体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差异化考核指标,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考核权重,把环境保护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重要内容,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在年度考核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述职内容。
四是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问责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及四川省实施细则,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制度,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手段,加强经常性“咬耳扯袖”。对因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综合运用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