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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4-19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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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9日— 2019年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1.电话:0818-2389915

   2.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错和措施

1

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达川区百节镇三牌村六社

达州市达川空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达川区百节镇三牌村六社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计划处理达川工业园区所有企业的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马家乡和百节镇居民生活废水、达州市主城区畜禽定点屠宰场废水。工程总投资6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等污水处理设施,3.0 km污水干管,办公楼、化验室并配套供水供电和环保工程等。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立隔离围栏、设置冲洗平台,车辆进出要做除尘处理,建筑材料覆盖堆放、定期洒水、车辆采取密闭运输等降尘措施后,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2. 废水

加强对施工现场废水的收集,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3. 固废

项目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多余建渣废料和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化施工现场,夜间禁止施工,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搭设封闭式机棚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

5.         生态环境

工程土建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临时堆土加强遮挡措施,开挖边坡加强挡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严格科学管理,加强处理设施的维护,定期清理栅渣、砂粒,贮泥池等,定期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对粗格栅井及提升泵、细格栅渠及旋流沉砂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贮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产臭单元加强密闭措施,恶臭集中收集后送“生物滤池”净化处置,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 .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污泥浓缩脱水间滤液、设备和地坪清洗废水连同园区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配水井+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絮凝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排放。

3. 噪声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对污水泵、鼓风机、脱水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产生的污泥经机械脱水后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危险废物则按危废处置相关要求暂存、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连同栅渣一起运至通川区东岳电厂焚烧处理,应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待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成后,运至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处理。

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和废药品为危废,由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间、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三、环境风险

环评报告通过对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价确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污水事故性排放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排查环境隐患,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进行两次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发放公众调查表88份,收回88份。统计结果表明:接受调查人员中7人反对,其余均表示支持。

五、其他部门意见

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的批复》(达川发改固审[2018]130 号);

达州市达川区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达百节 选字第 2017-01 号),同意项目选址;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州分局出具《关于达川空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达川工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意见》(达市达国土资函[2018]5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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