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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2-05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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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389915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措和措施

富钾岩盐制 6 万吨/年氯化钾及卤水综合利用 (一期)项目

四川达州普光经开区普光功能区

四川恒成钾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普光功能区新建年产6 万吨氯化钾及副产品,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年产 3 万吨氯化钾及副产品,分两个阶段建设:2019 年 9 月开始施工,2020 年 12 月完成一期一阶段建设内容;2021 年 9 月完成一期二阶段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二阶段制盐车间、净化车间车间等)、公辅工程(循环水站、冷冻站、维修车间等)、仓储工程、生活设施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投资40278万元,环保投资108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降尘、设硬质围挡、运输车篷布覆盖、加强入场道路清扫、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多余弃渣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加强厂区,减小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加强对主体工程各工段废水的收集暂存,酸性废水经过中和沉淀处理后,与高盐废水混合,泵回矿山注井溶矿处置;蒸发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集中收集后,部分作为生产补充水回用,其余泵回矿山注井溶矿使用。

公辅工程冷却水和锅炉污水为清洁下水,集中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铷铯工段设备冲洗水作为调浆水回用,其余工段设备冲洗水泵回矿山注井溶矿;湿式除尘器洗涤废水回用于各工段生产;酸性废气碱洗废水集中收集后泵回矿山注井溶矿处置;空压机冷凝水、检修废水隔油预处理后会同地坪冲洗水、检测中心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79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加强对主体工程各工段废气的收集处置,优化排气筒设置。硫化钠工段、一段制盐工段、卤水净化工段和二段制盐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或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提碘工段吸收塔洗涤尾气采用“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真空泵尾气经“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含碘废气和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提溴工段吸收塔、蒸馏塔洗涤尾气采用“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 25m 排气筒排放。

硼酸工段制酸废气采用“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和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或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提铷工段不凝气经“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反应釜废气采用“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和包装粉尘经送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提铯工段反应釜废气采用“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送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碳酸锂工段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或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锅炉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 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热风炉集中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加强对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置。各类原料及产品均采取密封措施,厂内污水水站各处理池进行加盖处理,周边加强绿化,固废暂存间采用封闭结构,减少臭气逸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按环评报告要求,以1#产品库、2#产品库、3#产品库、一般工业固废库等边界外边界外 50m、一阶段溴碘(工段)、二阶段溴碘(工段)、一阶段硼酸车间、二阶段硼酸车间、1#原料库、废水处理站边界外 100m、2#原料库边界外 200m 划定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建成投运前应对该范围内现有 农户实施搬迁,同时在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与本项目不相容的企事业单位。

3.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加强对各工段固废的收集暂存管理。应对一段制盐工段、卤水净化工段及碳酸锂工段产生废渣进行鉴定,不属于危废则外卖水泥厂,属于危废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提铷工段产生盐渣,经鉴定后不属于危废则回用于生产,属于危废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硼酸工段、提铷提铯工段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弃滤膜桶装收集暂存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应对厂内废水处理站污泥进行鉴定,属于危废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废,则处理达到垃圾填埋场进场要求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受化学品污染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检修废机油及隔油沉淀池废油属于危险废弃物,应按危废相关要求暂存管理,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按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各类危废实施分类收集暂存,加强环保日常管理。

4.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加强厂区绿化,设置围墙,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将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装置区)、储运工程(原料库、产品库和地下管线)、环保工程(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等确定为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三、环境风险

项目应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储运过程中的日常环保管理,同时加强对各类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项目应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排查环境隐患,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进行了首次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达州晚报公示、现场张贴公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本项目从首次信息公开至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五、其他部门意见

1.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172215081701】0019号

2.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文件(宣建规地[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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