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2015年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2015年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669052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核与辐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2015年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
达州市7县(市、区)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共建设基站物理站址2930座,分布于达州市全市各县(市、区),其中通川区333座、达川区553座、开江县233座、大竹县470座、渠县403座、宣汉县489座、万源市445座 |
1、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加强机械设备及机动车辆保养,确保状态良好,施工区及主要运输路段洒水抑尘。 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物: 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就近利用原有市政设施处理。 运营期:无水污染物排放。 3、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垃圾收集点,废弃建筑垃圾运至规定的存放点堆放。 运营期:废蓄电池由有资质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4、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不扰民。 运营期:1、选用低噪声空调设备; 2、合理调整安装位置,满足相关设计要求;3、采用隔音材料做好降噪工作。 5、电磁辐射: 施工期:无 运营期:1、合理调整安装位置;2、调整天线发射方向,避开附近建筑物;3、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类基站的电磁辐射防护距离,确保距离防护的效果;4、定期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各类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出现超标现象。 6、公众调查:在达州日报网上公示两次,未收到反对意见。在基站建设地点随机发放现场调查问卷95份,回收95份,支持率84.21%,反对率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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