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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迅速贯彻落实全市环保督察信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会议精神
2017-08-22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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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全市环保督察信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会后,宣汉县迅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宣汉县委副书记、县长冯永刚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轶主持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家领导,县级相关部门、54个乡镇党政负责人,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8个工作组正副组长参加会议。

    冯永刚要求,第一,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第二,务必加强领导。一是案件办理分管县领导、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办理。二是县级领导、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前往现场回访。三是案件材料必须要经涉及到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县领导签字审定后上报。第三,务必确保质量和效率。一是案件要第一时间交给分管县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二是第一时间到现场之后,办理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摸清问题、分清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容易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有长远措施。三是县上案件办理时间限定为4天。四是案件材料被退回将严格启动问责。第四,务必加强督查督办。案件督办组要跟踪督办,在办件第3天一定要督办提醒,确保案件限时办结。第五,务必从严追责。一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问责有理有据。二要厘清责任,该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三要严肃认真,敢于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人进行追责,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包庇隐瞒,让环境违法人和履职不到位的人付出代价。四是在事实清楚、划责清晰、依据适当的基础上,问责一定要快, 并及时将问责情况向上级报告,向社会公布,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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