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03-13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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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渠县定远乡陈英发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2389915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渠县定远乡陈英发养殖场建设项目

渠县定远乡团寨村4社

渠县牧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主要新建标准化牛舍4栋,饲料加工储存车间1栋,牛粪处理车间和隔离车间1栋,饲料种植区30亩。

养殖方式:项目营运期间养殖场内主要进行外购或回购五月龄犊牛的防疫检疫(存栏1个月左右),之后分发与周边协议农户饲养1年左右(3-5头/户),再回购进行架子牛育肥(存栏3个月左右),达到出栏标准后出栏外售。

养殖规模:养殖场常年存栏量为1000头(其中,300头犊牛,700头育肥牛),以逐月滚动入栏、出栏的方式,实现月出栏商品牛约330头,年出栏商品牛约4000头。

1、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遮挡、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依托当地农户已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还田施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渣送渣场堆存;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沼气属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浓度小,可实现达标排放。

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

饲料加工粉尘可通过粉碎机自带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

圈舍恶臭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饲料种植区、利用绿色植物吸收、场内排尿使用埋设于地下的管道、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做好牛场粪便的管理、对舍内粪便及时清扫同时使畜体保持清洁、及时洗去条板地面的粪便、采取一定的物理化学除臭措施(在牛舍内铺洒沸石、锯末、膨润土以及秸秆、泥炭等含纤维素和木质素较多的吸附剂,定期喷洒双氧水、次氯酸钠等配制的除臭剂)等措施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站设施均为地下设置,做防渗处理,并加盖水泥预制板,可有效防止恶臭影响。

以整个生产区(牛舍、粪便处理车间)为边界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采用“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厌氧沼气池+多级厌氧池+多级氧化塘+消毒”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作项目饲料种植区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牛舍、污水输送管网、废水处理站、牛粪处理车间、安全填埋井、危废暂存间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防渗混凝土结构,防渗等级不低于S6,渗透系数不大于0.419×10-8cm/s,采取整体现浇混凝土,伸缩缝做好防渗处理,不得采用预制混凝土块铺砌。饲料加工储存车间、门卫室、场内道路等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HDPE土工膜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7cm/s。

    4、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主要有铡草机、饲料粉碎搅拌机、筛分机等设备噪声、牛叫声以及出入车辆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为60~85dB(A)。拟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防治措施为减振、隔声及消声,能够做到厂界达标。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粪便及格栅渣、沼渣通过堆翻发酵处理后制成有机肥,自用于配套饲料种植区,多余部分作为副产品外销,实现无害化。

采取深井填埋的方式对病死牛进行无害化处理。

兽医室的过期药品及对牛只进行防疫检疫的医疗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三、公众参与

项目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同时进行了问卷调查,本项目公众反应基本良好,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无反对意见

4、       四、其它部门意见

本项目已取得《渠县畜牧食品局关于同意定远乡陈英发养殖场建设项目立项备案的通知》(渠牧业[2016]99号),同意本项目立项备案(备案号:51172522015118);项目选址符合渠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渠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渠县定远乡陈英发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渠环函[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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