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5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05-17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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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1.电话:0818-2389915

    2.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工程

达州市通川区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工程位于通川区复兴镇规划中的老镇区居住生活片区的中部,起于秦巴物流园区南北干道Ⅰ期Ⅰ段项目设计终点,途径航达钢铁厂后跨越双龙河,再往西穿越西部陶瓷城,止于现状环城路,全长约1166.052m,道路红线宽为40m(双向八车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

全线包含1座桥梁,上部结构拟采用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桥梁按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桥宽40.5m,汽车荷载采用城市-A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新建涵洞5道,采用1-1.5米圆管涵。总投资为10881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农灌;桥梁施工泥浆沉淀后循环使用以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中各敏感点特点和受影响程度,综合考虑项目沿线区域建设发展情况,同时结合噪声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本次环评拟采取运营期对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预留一定的噪声防治费用,并根据跟踪监测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

另外,在营运期,本项目将对道路两侧的进行绿化,环评建议绿化树种选择上尽量选择高大的常绿乔木的栽植,起降噪作用。

三、公众参与意见

工程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均无反对意见。

四、其它部门意见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15]16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区分局《关于达州市通川区复兴新的商贸物流区K1(凤凰大道西延线-国粮至环城路)项目的预审意见》。

2

达州市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片区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包含莲花湖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工程(面积2.9km2,其中水域0.93km2)、湿地公园配套生态康养区(面积0.29km2)及湿地公园延展建设区基础设施工程(含邱家店片区0.99km2、嘉祥片区1.5km2、重石片区3.45km2)等三大板块,总计9.13km2

   ①莲花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修复及湿地景观打造:规模为2865亩,包含水环境生态环境修复(污水截流、局部低点位设置污水出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治理、水生及陆生植物配置等)、湿地景观打造(含湿地景观打造、植物景观打造、湿地景观设施建设等)。

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机动车道和骑游到共约7.5m;游步道22.5km;桥梁8座(含原有1座);水库大坝1座

公共服务设施:含交通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详见辅助工程。

②湿地公园康养区:海绵城市建设:5000m2,含水治理及环境打造

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支路1条,长2111m,宽20m,双向4车道,属于城市次干道

③湿地公园延展建设区:

邱家店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规模125565m2,含水资源利用。

道路工程:含8条路,道路总长5099.5m。其中14 m宽道路长739.5 m;16 m宽道路长1247 m;20 m宽道路长1636 m;22 m宽道路长1477 m;

嘉祥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规模162171.45m2,含水资源利用。

道路工程:包含7条路,路网道路总长度为9020.5米。其中16米宽道路2604米;22米宽道路4119米;24米宽道路498米,环城路1800km,本项目建设内容只含环城路两侧土石方、边坡防护及绿化;

重石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规模241445m2,含水资源利用;

道路工程:包含18条路,道路总长度为208747.75米。其中12米宽道路2819米;14米宽道路2056米;16米宽道路3765米;20米宽道路9023米,环城路3132km,本次设计只含环城路两侧土石方、边坡防护及绿化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于农林灌溉;桥梁施工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围堰,钻、挖产生的废渣、淤泥均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定期清运,以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的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不可以回收的部分定期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在湿地公园区低点处分别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对低点处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灌溉。对路面径流雨水进行收集,经海绵城市措施处理达标后进行利用。项目次干道、支路沿线营运近、中、远期均可满足2类和4a类要求,运营期应加强各路段的绿化及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使交通噪声不扰民。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污泥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意见

    工程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发放团体调查表5份,收回5份;均无反对意见。

四、其它部门意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17]14号);达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函》(达市规函[2016]345号);达州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通知单(关于拟撤销通川区莲花湖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议的报告);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无候鸟迁徙栖息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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