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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滨河路北段二期)
2017-03-28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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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达州市滨河路北段二期工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1.电话:0818-2389915

   2.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错和措施

1

达州市滨河路北段二期工程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

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西南交通大学

达州市滨河路北段二期工程全长约1.670km,道路红线宽22m,为城市次干道。工程起于滨河路上水岸,沿州河向上, 穿越凤凰大桥,至国道210。沿线共与四条道路相交,形成T字型交叉口,主要工程量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房屋拆迁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作业、缩短工期、及时清理建渣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影响较小;施工扬尘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的村道,路面硬化、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的旱厕或化粪池处理回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通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达州市水务局关于达州市滨河路北段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道路对路边进行植树绿化,以减轻本项目噪声影响;同时,在沿线居民附近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以减轻交通噪声的贡献值。项目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视项目运营时间开展噪声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运营产生的交通噪声不扰民。在敏感点处设声屏障等;在沿线道路居民房屋设置隔声门、隔声窗等。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轻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工程在急弯、桥梁、集中居民住所处设置限速和其它相应提示标志,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公众参与情况

工程在网上进行了两次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调查者均支持该项目建设。

四、其他部门意见

《达州市水务局关于达州市滨河路北段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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