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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4-11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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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411—2018424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389915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三墩乡富兴煤矿项目

 

达州市宣汉县三墩乡

宣汉县三墩乡富兴煤矿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宣汉县三墩乡富兴煤矿位于四川省宣汉县添子城矿区范围内,2012年取得采矿许可证 2015年通过机械化改造,将矿井生产能力由 9 t/a 提升至 15 t/a,项目建设未办理环评手续。项目由矿井工业广场生产、办公生活区,储煤场、炸药库、矸石场、地面铁路运煤(矸)调度室、职工宿舍区、风井、东进风井等组成。

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关于扎实推进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函》(川环函〔2017 1926号)要求,对现未完成清理的或者漏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宣汉县环境保护局已责令建设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相关处罚(宣汉环罚字[2018]5 号),本次环评为补办手续。

项目总投资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

生态环境: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如在开采过程中地面建设受煤矿开采地表沉陷影响,根据破坏等级,由建设方对受损住户实行修补或赔偿搬迁。地下水环境:对矿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面。根据矿区各生产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将矿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非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并采取对应的措施。地表水环境: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矿井生产降尘用水,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转运场外设置截水沟,导排雨水进入冲洗废水收集池,最终泵入混凝沉淀池处理;冲洗平台位于矸石转运场低处,收集池废水泵入混凝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空气:通过场地硬化,煤坪、矸石转运场三面设置围墙、顶棚,装卸矿平台或围墙上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减少粉尘产生。噪声:规范建设工业场地围墙并种植绿化带,同时对场地内各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噪声控制措施。固体废物: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矸石全部由矸石砖厂综合利用。

三、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上公示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了公众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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