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2017-06-05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巴互通至賨人谷景区快速通道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2389915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巴互通至賨人谷景区快速通道项目

达州渠县

渠县交通运输局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1315.1189万元, 起于临巴互通与XS26平交处,止于賨人谷景区停车场处,路线全长3.325km,道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23m,全线设置大桥356米(1座),中桥218米(3座),其中大桥下穿襄渝铁路,彭家咀中桥跨渠江支流白水溪;共设置涵洞(含通道)666米/13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

1、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生态

工程施工占地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及临时施工场地占地对植被的破坏,加剧水土流失。临时施工场地采取栽植乔灌的绿化恢复措施或复耕等恢复措施,同时做好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

2、  废水

本项目施工营地、拌合场、预制场均依托东城延伸线至渠县火车站快速通道项目。

自拌站设置砂石污水回用系统各一套(含二级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梁钻渣泥浆经沉淀池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罐车运至渠县隆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  废气

主要为扬尘、沥青烟。结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坚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在施工进出场口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出场前一律用毡布覆盖。对粉料采用密闭筒仓储存,在各粉料筒仓顶及搅拌机安装高效收尘机。

4、  噪声

将自拌站及预制场设置于工业园区待建空地、远离周围住户的位置,同时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施工设备在采取了相应的减震、消声、隔声措施。

5、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弃渣全部用于周边建设场地回填综合利用,不设置弃渣场。建筑垃圾运至渠县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场进行堆存。由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冲洗水夹带的沉淀物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回用于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降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

2、  废水

主要为路(桥)面径流污染物。浓度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速度较快,降雨历时40min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污染物含量较低。

3、  噪声

通过采取设置禁鸣标识、加强道路两旁绿化带建设等,可以使交通噪声得到更好的控制。

4、  固废

主要来自过往车辆乘坐人员及行人产生的垃圾。道路沿线拟设置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的转运和处置委托当地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清理。

3、    三、水土保持

本项目的实施没有重大的水土流失制约因素,只要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后,从水土保持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4、    四、环境风险评价

通过采取设置桥梁防撞墩、在桥梁处设减速牌及警示标志等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安全可行的。

5、    五、公众参与

项目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同时进行了问卷调查,本项目公众反应基本良好,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无反对意见

6、    六、其它部门意见

本项目已取得了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巴互通至賨人谷景区快速通道项目立项的批复(渠发改审[2016]84号),同意本项目立项;同时,取得了渠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渠县临巴互通至賨人谷景区快速通道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渠国土资函[2016]181号)和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东城延伸线至渠县火车站快速通道项目和临巴互通至賨人谷景区快速通道项目拟建路线征求意见的复函(渠住建函[2016]54号),项目用地合法,符合相关规划;渠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临巴互通至賨人谷景区快速通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上一篇: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篇: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网站介绍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国·四川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蜀ICP备202101034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7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