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电话:0818-2389915
2.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 |
达州市通川区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工程全长约 塔石路2 号桥工程全长 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涉及拆迁工程,设置施工营地。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完善施工营地和临时堆土场的污水收集系统,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利用租用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桥梁无涉水施工,钻孔泥浆沉淀后回用,禁止排入地表水体。
废气:施工工场、临时堆土场不得设置在居民点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应加快沥青路面铺设进度,减少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全封闭施工、车辆密闭运输、硬化进场道路、设置冲洗平台冲洗进出车辆、实施洒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抑制扬尘污染。 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场地布置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区域,在靠近噪声敏感点位置采取隔声措施,切实减轻项目的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固体废物:开挖土石方应及时送临时堆土场堆存并加强挡护措施,后期尽量回填利用。废材料应尽量回收利用,多余建渣和弃土运至项目指定垃圾堆放场堆放处置。钻渣集中收集做好防渗防雨防扬散护措施,送项目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临时暂存、加强管理,定期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生态环境:合理优化施工设计,加强对道路沿线山水的收集导流。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方案,禁止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尽量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开挖边坡挡护措施,修建排水设施,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道路两边绿化,结合工程运营后跟踪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完善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不扰民。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轻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通,定期清理道路两边排水沟。针对环境风险事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工程在网上进行了两次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被调查者92人支持该项目建设,8人表示无所谓,支持率92%。 四、其他部门意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17]28号;达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7 】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