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05-10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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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源市精神病医院(一期)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1.电话:0818-2389915

    2.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错和措施

1

万源市精神病医院(一期)建设项目

万源市茶垭乡李家沟村三组

万源市民政局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于万源市茶垭乡李家沟村三组,属于二级医院,项目总投资9865万元,用地面积 51.44亩,总建筑面积17341.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304.0m2,地下建筑面积约1037.5m2。其中地上建筑内容包括综合大楼一栋(7F)、中心供应用房一栋(1F)以及厨房餐厅用房一栋(2F)。地下建筑层数为1层,其中包括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池等。建成后门诊日接待能力150人/d,医院拟设病床300张(其中四层60张,五、六、七层各80张)。项目设置诊疗科目为: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中医科。因包家河李家沟段流经项目地,由东向西流,因此,项目建设包含占地范围内包家河的改造,将该段河流改建为长410m、宽5m、高3m的明河,保证区域排洪灌溉等。同时,项目红线范围内由南向北有一条小河沟,建设单位拟将该河沟改建为长90m、宽2m、高2m的箱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进行路面硬化、出场前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垫等;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废料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实行局部开挖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生态环境影响,其它施工区域采取防尘网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医疗废水处理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建设医院废水处理站,同时加强运营期日常管理维护,医院废水处理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特殊废水应单独收集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作进一步处理。

污水处理站废气应进行除臭处理后达标排放,定期喷洒消毒剂加强院内通风,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化验室废气由抽风装置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处理,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或桶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干化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网上进行了两次公示,无反对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调查者均支持该项目建设。

四、其他部门意见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发展局《关于万源市精神病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万发改行审[2016]108号)、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万源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万国土资函[2016]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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