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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8-13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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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   813— 2018824日(共10个工作日)。

    1.电话:0818-2389915

     2.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错和措施

1

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北部普安镇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公司

项目拟在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北部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1.5t/d。工程分三期实施,本次环评为一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000m3/d,占地面积3262.52m2,采用“预处理+A2/O+ MBR+紫外消毒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构筑物及尾水排放管线1560m,并配套环保工程。主要构筑物有:格栅/提升泵站、调节池、事故池、高效混凝气浮设备、A2/O生化池、MBR膜池、紫外消毒/计量槽、储泥池、膜清洗车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以及综合用房。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立隔离围栏、建筑材料覆盖、及时回填、尾水排放管线施工路段随挖随运随压、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后,可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2. 废水

加强对施工现场废水的收集,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往项目场地北约600m处的开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固废

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道路铺设,无弃土产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中转站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4.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化施工现场,夜间禁止施工,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搭设封闭式机棚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

5.         生态环境

施工场地周边雨水沟设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基坑开挖时边坡水泥砂浆护面;临时土方堆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堆体覆盖绿网;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严格科学管理,加强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对格栅进行清除,对清出的垃圾及污泥及时清运,减少污泥临时停放时间。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池、污泥储泥池和污泥脱水间等产臭单元加强密闭措施,产生恶臭通过抽风装置集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阻隔和吸收恶臭气体,减轻臭气对四周厂界的影响

按环评报告要求项目以污水处理厂污水(泥)处理区边界向外划定卫生防护距离100m,今后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点。

2 . 废水

园区污水连同项目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水通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A2/O生化处理+MBR膜处理+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置,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进入新宁河。污水处理厂排口按相关要求设置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污水治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对鼓风机、提升泵、空压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行将产生栅渣、沉砂及少量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按危废暂存要求设置污泥暂存间,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毒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按照相关要求脱水后填埋处理。生物除臭系统废弃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理。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应对废机油、废沾油抹布、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将提升泵站、预沉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AAO/MBR池、危废暂存间等确定为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三、环境风险

环评报告通过对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价确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尾水事故排放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安装进厂、出厂污水截断装置、对进、出水口进行在线监测等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定期排查环境隐患,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进行两次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发放公众调查表110份,收回103份。统计结果表明:本项目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均无反对意见。

五、其他部门意见

1.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开发行审【2017189号)

2.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723201700008号);

3.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72320170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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