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8日—2018年1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389915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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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 工业园区 |
大竹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1万m3/d,同时新建厂外污水收集管网2.75km;总投资5609.79万元。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施工建设,现已建成处于调试阶段。大竹县环境保护局已责令建设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竹环罚【2018】30号),本次环评为补办手续。 |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科学管理,加强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对格栅进行清除,对清出的垃圾及污泥及时清运,减少临时停放时间。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池、污泥储泥池和污泥脱水间等产臭单元加强密闭措施。厂区内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阻隔和吸收恶臭气体,减轻臭气对四周厂界的影响。 按环评报告要求项目划定卫生防护距离100m,今后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点。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压滤废水均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隔声消声设计等方面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防震垫、消音器和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栅渣和砂石渣:经收集处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要求对暂存间设置三封一开,同时要求搭建顶棚),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污泥:脱水后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处理单元内设置的暂存区(污泥堆棚),同时,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相关要求对剩余污泥进行浸出毒性鉴别,若经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在满足卫生填埋条件时可按可研中污泥处置方案进入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若经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其贮存、转运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 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化验室产生的固废、在线监测产生的废液等:由专门收集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将提升泵站、预沉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AAO池、危废暂存间等确定为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二、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进行两次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发放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三、其他部门意见 1.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设》(竹城建规选字第2016单位选址96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竹城建规地字第2017单位用地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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