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389915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宣汉县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 |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正润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宣汉县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内分两期新建2条回转窑综合利用生产线,以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为原料,采用回转窑处理,生产水泥添加剂,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年处理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合计约13.2万吨。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环保投资12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回转窑车间)、辅助工程(软水站、净循环水系统、余热锅炉等)、仓储工程(库房、药剂房、油基岩屑暂存库等),配套供水供电、环保工程等。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洒水降尘、设硬质围挡、运输车篷布覆盖、加强入场道路清扫、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控制;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的生活废水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场所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土石方开挖尽量回填,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定地点清运处理。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减小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回转窑尾气采用二燃室+余热锅炉+SNCR脱硝(喷尿素溶液)+急冷+干式吸附塔(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油基岩屑暂存库采用封闭车间,车间内保持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经纤维棉+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 废水:生产废水采用“中和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会同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送至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噪声:项目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隔声消声设计等方面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防震垫、消音器和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 固废:废耐火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各类危废,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废矿物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返回回转窑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项目进行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统计结果表明,无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722-77-03-420397】FGQB-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