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举措。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目前,通川辖区主要河流(州河、巴河、明月江)全部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域标准;近年来城市饮用水源(罗江库区)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2017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牵头承办本单位“河长制”各项具体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通川辖区11条主要河流均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一个业务股室牵头,其他股室队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认真履行“河长制”职责。作为长滩河联络员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长滩河沿线乡镇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部署长滩河流域内排污企事业单位和沿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并形成4个清单。同时,按照区“总河长”办要求,组织开展“巡河”80人(次),共排查场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采石采砂污染等环境问题3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的17个。
三是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沿河涉水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华润雪花啤酒(达州)有限公司(国控)每月巡查1次,其他重点企业每月或季度巡查1次。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联合监察制度,对罗江电站库区(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周不少于1次巡查。指导各乡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水源安全。2017年牵头实施梓桐镇、檬双乡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东岳、双龙、青宁、龙滩、金石(破石)5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配合农业部门和乡镇办委关闭禁养区内204家畜禽养殖场。加强辖区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区“总河长”办要求对辖区11条主要河流及莲花湖库区开展水质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