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环核审〔2017〕2号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渠县土溪至斌郎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项目在达州市渠县、大竹县、达川区境内建设。工程总投资14444万元,环保投资41.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土溪110 kV开关站。土溪110 kV开关站站址位于渠县土溪镇李馥乡真武村五组,为拟建站,总占地面积为17.67亩,配电装置(110 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布置),预装式二次设备间开关站,建设规模如下:110kV出线:本期3回(其中2回架空出线,1回电缆出线)。新建80m进站道路。新建配电综合楼,建筑面积475.2m2,修建化粪池(2 m3)等设施。2、斌郎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斌郎110kV变电站内扩建1个间隔(仅进行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3、新建渠县土溪至斌郎110kV线路。新建渠县土溪至斌郎110kV线路,线路全长66.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58.9km(三角排列),与110kV斌郎至乌木线路同塔双回架设7.0km(垂直逆相序排列),单回电缆线路0.6km(110kV斌郎站侧0.3km,110kV土溪开关站侧0.3km)。导线型号均为2×JNRLH1/F1A-300/30 碳纤维芯耐热铝合金导线,双分裂,分裂间隔0.4m。全线共使用185基杆塔,永久占地9725 m2,临时占地1350 m2。沿新建线路同塔架设24芯OPGW光缆,路径长度66.5km。4、渠县南阳庆丰至三汇石佛110kV线路π接进土溪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新建从渠县南阳庆丰至三汇石佛110kV线路25#-26# “π”接进入110kV土溪站进线构架输电线路,全长2×1.0km,采用双回线路架设,导线排列方式为垂直逆相序排列,导线型号为LGJ-300/25钢芯铝绞线,单分裂。全线共使用5基杆塔,永久占地225 m2,临时占地100 m2。沿新建线路同塔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路径长度2×1.0km。
该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开关站选址经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具文(选字第16012号)同意选址。线路路径分别由达州市达川区城乡规划局具文(达川规函[2015]8号)、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局具文(达川林函[2016]8号)线路路径的批复;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均能满足环评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线路路径、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工程建设期间的表层土应妥善保存,用于后期施工迹地恢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对施工临时占地应及时采取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并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植被恢复应选用当地适生物种,保证植被成活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开关站布置方式及线高要求进行建设。应根据开关站外环境现状,优化开关站的总平面布置,实现对开关站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和合理设计导线对地、对屋顶的距离,确保线路通过居民区或人群经常活动区域附近及非居民区的环境影响,能满足环评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报告表提出的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应当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合理规划、严格控制,防止在此范围内新建敏感建筑物。
(四)线路与公路、河流、电力线、通讯线、无线电设施等交叉跨越时,应按《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切实做宣传、解释、维稳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必须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我局委托渠县环境保护局、大竹县环境保护局、达川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渠县环境保护局、大竹县环境保护局、达川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9日
抄送:渠县环境保护局、大竹县环境保护局、达川区环境保护局四川华易工程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