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28日,我局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等3个建设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669052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
邮编:635000
2016年11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达州汇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 |
川环核验〔2016〕2号 |
2 |
达州魏兴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川环核验〔2016〕3号 |
3 |
达州五井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川环核验〔201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