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管理提高环评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发〔2020〕323号)要求,强化小微企业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工
作方案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方案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小微企业同时具有规模小、人员少、工艺流程简单,部分小微企业环境影响较小、环保能力相对薄弱等特点,对深化环评改革和优化环评服务有普遍期待。为强化我局对/]小微企业的行政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对于确有一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小微企业建设项目,报告表编制内容可适当简化,降低编制难度。
二、开展“三个一”环保服务
从2021年1月开始,开通一个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0818-2523190,咨询服务内容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政策,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每周固定一个接待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将每周三作为固定接待日对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进行政策技术咨询和帮扶,服务地点设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12楼会议室。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小微企业服务。由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相关工作人员在每月最后1周的某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针对小微企业反馈的需协调解决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综合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它环境管理事项,开展帮扶指导服务。
三、全面提升环评服务质量
不断提高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当好小微企业的“服务员”,及时将当前的环保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告知项目业主,为业主协调解决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小微企业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减少审批要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助推项目尽快落地落实。
四、落实环评审批容缺容错办理机制
在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的原则下,于法有据地探索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小微企业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可先行受理,在技术评估、受理公示过程中后期补正。
五、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充分利用我市环评专家库资源,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保障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措施科学有效,让企业在办理环评中少跑路,少走弯路,缩短环评周期,提高审批质量和效果。
六、帮助小微企业精准掌握环保政策
指导小微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科学合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指导,帮助企业保障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项目建成后,指导服务小微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实现全过程服务。
七、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手段
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执法手段,在确保执法效果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让执法监管有温度、有态度。对小微企业手续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能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为主;对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一律免于行政处罚。
八、创新帮扶方法和服务保障
密切与发改、投促、经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从环境准入、环保标准、审批条件、运行管理等方面形成信息互通机制和审批协调机制,业主办理其他部门手续时需要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或需要向上级协调解决的,积极提供和参与协调,使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工作能够同步推进。